在去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牵头市建设、交通、水利、财政等部门,开展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有关工作: \r\n \r\n 一是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交流各自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研究遇到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意见。先后召集了三次联席会议,还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赴泰州就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学习考察。 \r\n \r\n 二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实际,修改完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等11项制度,特别是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有关问题,分别就串标围标、评标专家管理、电子信息平台建立和使用方面进行制度完善创新,制定了《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等4项制度,对于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形成长效机制将起到积极作用。 \r\n \r\n 三是加大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监管执法力度。在日常监管、投诉处理中,针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存在的问题,按照法定程序认真调查、核实、研究,形成处理意见,分别给当事人作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行政处罚的决定,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