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招投标工作继续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重点,积极探索和改进招投标管理方式,切实加强了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强化对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主要环节监督检查,促进了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环境的改善,提高了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r\n \r\n 一是省发改委、省监察厅联合发布了《河北省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指导意见》。确定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国有投资(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通过采用比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r\n \r\n 二是建设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价。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委托河北省招标投标协会完成了对全省招标代理机构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结合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的开展,拟定了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由招标人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r\n \r\n 三是推进电子化招标平台建设。通过对河北省招投标综合网不断进行改进,实现了发布招标公告所需文字材料全部电子化和评标专家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评标专家档案材料、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备案都用电子版取代了原来的纸质版。 \r\n \r\n 四是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对已核准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督导检查,涉及交通、城建、工业、水利等主要行业。通过督导检查,比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基层单位在招标活动中的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研究了改进管理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