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招投标活动严格按照程序操作,还有受邀前来的检察官监标,尽管流标了但我心服口服。”5月8日,在江苏省如皋市经济开发区一小区拆迁安置房监理项目开标会上,当主持人宣布此次投标因有效投标人不足而流标时,一位投标人如此表示。 \r\n \r\n 此次拆迁安置房监理项目招投标活动由如皋市招投标中心组织进行,项目工程涉及资金80余万元。3月底,先后有多家建设公司持企业资质证明等材料,到如皋市检察院开具行贿档案查询证明,要求参与该项目招标。 \r\n \r\n 在对企业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时,如皋市检察院干警发现,虽然一家企业经查询没有发现行贿行为,但根据其所持资质证书推断,该企业可承接千万元以上建筑工程项目。按照行业惯例,这种企业极少参加百万元以下项目投标,如今积极参加此次投标会不会有猫腻?检察官第一时间向如皋市招投标中心反映了情况,如皋市招投标中心十分重视,迅速派员与检察官一道走访了资质证书的持有企业,该企业最终承认将资质借给另一家小型企业参加竞标的事实。鉴于参与投标的建设公司假借资质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如皋市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取消这家企业投标资格,相关部门采纳了建议。 \r\n \r\n “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的环节多,专业性强,不管是大工程还是小工程,我们都要求检察人员严格把关,做到‘钉是钉、铆是铆’。”如皋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强介绍,为确保监督出实效,该院坚持打造专业化监督队伍,经常性邀请建筑企业、招投标中心等有关专业人士来院授课,确保干警熟练掌握招投标法和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行业惯例。 \r\n \r\n 据了解,今年以来,如皋市检察院共参与该市20余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监督,发出书面检察建议5份,建议有关部门取消4家企业的招投标资格。(记者:徐德高 通讯员:孙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