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了,但是合同造价并没有核减;原材料涨价了,施工方偷改招标文件想骗取财政资金……这些伎俩统统逃不过财政资金评审人员的火眼金睛。在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某跨河桥项目上,东莞财审核减该项目不合理金额1285万元。 \r\n \r\n 辅路桥未施工,评审扣除造价 \r\n \r\n 为了疏导交通,减少塞车现象,市政府决定建设某跨河桥。经过2年的赶工,该工程终于2004年4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由于项目含有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内容,评审难度非常大。 \r\n \r\n 在评审工程变更的过程中,评审工程师认真对比施工图与竣工图后,发现招标时的施工图有主桥、引桥和两座辅路桥图纸,但结算时施工单位报来的竣工图只有主桥和引桥图纸,而且没有任何减少工程的变更签证。评审工程师马上意识到该两座辅路桥可能没有施工。为了慎重起见,评审工程师要求到现场了解这两座辅路桥的施工情况。 \r\n \r\n 现场查勘过程中,评审工程师通过平面位置对比,发现两座辅路桥所在地已被填平成路,初步断定两座辅路桥没有施工。建设单位回复,由于现场情况已取消桥梁施工,变更为直接填土做路基。路基标段的施工单位做了增加工程变更,但桥梁标段的施工单位未做减少工程变更。最后,东莞财审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扣除合同内未施工的两座辅路桥造价,共119.88万元。 \r\n \r\n 偷改招标文件被发现 \r\n \r\n 处理完变更签证问题后,剩下的是最棘手的索赔。施工单位提供招标文件中列明材料涨价可以调整材料价差,但同期的招标文件都是总价包干,不能调整材料价差。为了核实送审的招标文件的真实性,东莞财审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一起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翻查备案的招标文件。经过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对比,发现施工单位伪造招标文件,送审的招标文件与在交易中心备案的不一致。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施工单位只好承认,因钢材涨价太大,打算通过改招标文件条款来骗取财政资金。 \r\n \r\n 通过大胆怀疑,小心求证,东莞财审核减该项目不合理金额1285万元。(李文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