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加强项目履约监管,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综合执法长效机制,确保施工项目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承包合同实施。近期,宿迁市招管办联合水利等主管部门对市政府重点项目进行标后履约检查。 \r\n \r\n 检查中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存在缺岗等情况。针对所发现的问题,该办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责成中标人进行整改,积极推动项目进程。 \r\n \r\n 强化招标人责任。要求招标人做好常态考核,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切实把好标后履约“第一关”,责成中标人认真履职,确保在岗在位,严格按照合同相关约定进行施工和监理。 \r\n \r\n 规范中标人行为。责成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中标人严格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中推进企业和项目经理诚信建设的指导性意见》(苏建招[2005]580号)、《市招管办关于印发宿迁市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押证管理意见的通知》(宿招管发[2011]62号)文件规定,限期整改,严格履行变更手续。 \r\n \r\n 推行“部门联动”。建立招标人、行政主管、招标投标管理等相关部门联动管理机制,行政主管部门与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加强标后履约督查,重点督查中标人在项目实施中规范施工、认真履约等行为,切实加强招标投标交易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 (法规处 邹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