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商南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商南县招标审查备案制度》,严格招标审核把关,强化招标行为监管。 \r\n \r\n 该制度从备案范围、备案内容、备案程序、备案要求、监管方式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明确和规范,主要内容是:凡在商南县范围内的项目建设、装饰装修、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招标活动必须到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在招标活动中,县纪委监察局要对计划立项、土地使用、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资金来源、经相关招标方案、图纸审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拦标价审核、评标报告、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工程决算、竣工验收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备案;备案程序按照标前备案、标中备案和标后备案三个阶段进行,标前备案在进入招标投标活动7个工作日之前进行,标中备案在进入招标程序后发布相关招标信息3个工作日之前进行,标后备案分别在中标公示后15个工作日和工程验收后6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备案时,按规定时限、规定内容、规定程序逐项填写登记表 \r\n \r\n 察局存档备案;对备案资料审查通过后,由县监察局分三个阶段签发招标审查备案卡,相关监管部门对备案卡确认登记后,方可进行相应招标程序,履行相关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职能,对未取得招标备案卡的,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办理行政许可和组织招标活动,不得审批、拨付项目资金,对违犯《规定》的,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