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改委上报招投标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
根据山西省政府法制办《关于集中清理涉及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晋政法字[2012]6号)的相关安排,二月中旬,山西省发改委上报了其承办此次招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机构并开始了自行清理工作。通过分类清理,对负责起草或组织实施的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梳理核对,凡是与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或相冲突的,都提出了修改、废止意见并说明了具体原因,予以保留继续执行的也进行了充分说明。经过山西省发改委自行清理,有4项招投标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保留意见,1项提出了废止建议,1项提出了修改建议,现已上报省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