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印发了2012年第6号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内蒙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需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实施意见》及《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细则》、《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招标实施细则》等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通过专家咨询和论证,编制了《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招标目录》,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