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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构筑建设工程招投标科学监管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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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26 |
简介:河北省在招投标监管工作中坚持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活动为核心,以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为目标,抓住重点,破解难点,持续创新,着力构筑建设工程招投标科学监管网络体系。 \r\n \r\n 河北省在招投标监管工作中坚持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活动为核心,以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为目标,抓住重点,破解难点,持续创新,着力构筑建设工程招投标科学监管网络体系。2011年以来,该省从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虚假招投标专项治理及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举措,提高监管服务效能。据统计,去年全省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9288项,较上年增涨了64%,中标总价1578.77亿元。全省报建项目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均为100%,招标工程合同备案率达95%以上。今年该省将全面加强招投标监管,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积极推进招投标交易中心大平台建设。 \r\n \r\n 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创新促监管模式的转变 \r\n \r\n 河北紧密结合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制度建设上不断创新取得新突破。围绕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针对监管工作中虚假招投标行为发现难、认定难、查处难,2011年3月省住建厅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建筑工程虚假招标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市场主体的25种虚假招标投标行为进行了界定,并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了相关处罚条款,明确了执法主体职责。同时为了解决部分地区部分项目中规避招标、随意缩短招标时限、资格审查方式不当等现象,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去年该省还根据住建部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精神,修订印发了《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新修订的文本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鼓励诚实守信、促进质量创优和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内容,更好地满足招标需要。 \r\n \r\n 近两年中,河北已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和深化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河北省建筑工程虚假招标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督评价管理办法》等十余个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各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创新,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秦皇岛市、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沧州市等也出台了地方办法,进而从上而下形成了完善的配套监管制度体系。 \r\n \r\n 坚持把提升监管效能作为创新动力,不断创新监管服务方式和手段 \r\n \r\n 结合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河北多管齐下,全面加大对市场主体招投标行为监管和查处力度。去年,该省以治理虚假招投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对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了系列有效解决措施。今年,该省将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重点开展虚假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监管查处力度。该省在今年的工作重点中明确,要深入开展虚假招标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专项治理工作,针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的招投标行为进行检查,对存在虚假招标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该省还把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招标代理行为监管列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全面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推行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决定在全省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将继续加大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监管和清出力度。严格落实“一标一评一纪录”和评标专家违规约谈制度,进行招标前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按照专业平衡、着重专业水平的原则,扩充资深专家库,优化专业配置,有效发挥资深专家的作用。以信息技术为手段,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行为,在全省推行评标专家抽取语音通知系统,实现专家抽取自动语音通知、发送手机短消息确认,减少人为干扰因素,进一步提升交易中心服务水平和评标专家抽取工作保密性。 (作者:李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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