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江西省有关部门获悉,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江西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高度重视,在认真抓好中央规定动作的同时,坚持改革创新,注重顶层设计,狠抓长效机制建设,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r\n \r\n 江西省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各市县均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乡镇均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站,基本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全覆盖。仅2011年,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就承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3.5万余项,成交金额近2000亿元。在此基础上,该省积极探索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建设,全省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林业产权交易、药品采购等实现了网上交易,水利、交通、政府采购等网上交易模块正在抓紧进行功能确认和制作,预计4月份可试运行。 \r\n \r\n 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措施。江西省在创新中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统一开发了省、市、县(市、区)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应用软件,积极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的统一编码和项目全过程信息查询,并针对县(市、区)技术力量薄弱、资金缺乏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在市级平台上搭建县(市、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服务专栏的技术方案。目前,该省已完成省、市两级平台建设,省、市、县三级公开共享专栏在统一的信息与技术标准环境下同步开通,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2月16日,全省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数量已达27万条,基本覆盖了项目立项、招标投标、征地拆迁、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等各个重要环节。 \r\n \r\n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以及工程造价虚高等突出问题,江西省采取了招标流程再造、规范交易行为、投资评审和强化部门履职等一系列措施。在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在全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试行)》等419个制度,涵盖工程建设领域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土地矿产、项目管理和质量安全、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问责等环节,使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记者 徐华平 孟维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