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交通管理局获悉,今后凡参与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招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从业单位,将直接定于建设市场信用等级D级,两年内不得参与江西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任何招投标。 \r\n \r\n 近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参与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投察、标活动的勘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实行备案管理。 \r\n \r\n 《管理办法》要求,从业单位备案登记作为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投标基本准入条件,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备案登记的从业单位不得参与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投标。原属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部信息系统)开展登记范围内的企业,从业单位须先在部信息系统中完成登记;部信息系统中已涵盖的信息,从业单位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统一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直接依据部信息系统发布情况进行审核;部信息系统尚未开展登记的企业类别、已登记但未涵盖的具体信息,从业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江西省内业绩未在部信息系统备案发布的,可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核实;江西省外业绩须在部信息系统备案发布后,方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录入提交。 \r\n \r\n 《管理办法》适用于参与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管理办法》覆盖了全省公路水运建设的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备案登记的信息包括从业单位的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业绩信息、财务信息和信用信息。(记者 苏春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