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市财政局拟订的《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查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杭州市政府同意,昨天正式公布。 \r\n 杭州市要逐渐建立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事前审查制度,并先行在市本级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中实行,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告知性备案制度。待条件成熟后,对所有市本级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均实行先审查后备案制度。 \r\n 《办法》规定,对于一些违规行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r\n 招标控制价超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概算造价; \r\n 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r\n 在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有意抬高、压低招标控制价或提供虚假资料; \r\n 与招标人或投标人相互串通,或以行贿等违法手段帮助投标人谋取中标。 \r\n 信用记录将作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个人)进行资质(资格)管理和升级评审的依据。( 作者:张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