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新闻网2月8日讯(余国庆)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加强招标采购的社会监督管理,确保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近日,歙县印发了《歙县招标采购项目特邀监督员制度》。 \r\n \r\n 《制度》严格规定了特邀监督员的选聘条件,明确了特邀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制度》确定特邀监督员的监督范围为两方面:一是对重大项目实行重点监督;二是对一般项目实行日常监督。《制度》要求,特邀监督员的产生须经组织推荐并征得本人同意,从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财政、审计、新闻媒体、工商联中产生,名单在该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公布。 \r\n \r\n 《制度》规定,特邀监督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歙县招标采购监督卡》。该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半年召开一次特邀监督员会议,特邀监督员向该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通报工作情况反馈对招标采购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对阻挠特邀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拒不接受监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