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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元氏县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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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26 |
一段时间以来,河北省元氏县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r\n \r\n “四个注重” 强力推进。一是注重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元氏县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从全县抽调16名业务精湛的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同时,研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阶段性目标、工作步骤、任务分解和主要措施。二是注重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楚。采取分步骤、多层次排查的方法,由县纪委书记带队,对2008年以来利用上级资金和县级资金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及扩大内需项目进行了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政府投资项目及扩大内需项目66个,涉及财政资金7954万元。三是注重细化分解,全面落实责任。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做到责任、措施、工作、管理、监督“五到位”,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四是注重投诉受理,严查违纪案件。该县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专项治理公告,公布专项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同时,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快查快结。2011年,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件,对2名违纪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r\n \r\n 创新机制 源头预防。元氏县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更加注重源头预防,提出将工程项目、代理机构、中标合同进行备案,并制定了工程项目招投标“四监督”制度,严格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廉洁、高效。“四监督”指: 监督代理机构比选或随机抽选过程。招标单位必须在监察局、项目单位的现场监督下,进行比选或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抽取评委过程。评标专家人选在监督下进行随机抽取,参加监督人员除招投标小组成员外,适当安排招标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参与。监督开、评、定标过程。对投标单位数量、标书,项目经理人的资质、报价等情况严格检查。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中出现的劣标高评、优标低评等,给予警告、去掉其评分直至取消专家评标资格等处理。监督招标办、政府采购办工作。主要监督工程招标前采购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具体采购流程中是否进行发布公告、组织招标会议等,是否正式签订采购合同并备案,政府采购工程的验收、办理结算手续是否规范等。自2011年推行该制度以来,共招投标工程项目37个,涉及金额7400余万元,没有发生虚假招标、串标围标现象。 \r\n \r\n 完善制度 重点督导。针对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元氏县不断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及时把成熟的措施和办法转化为制度规定。制定完善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等规章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秩序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机会。在此基础上,该县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督查力度,对总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自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对县发改局、建设局、水务局等重点部门项目,对政府性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特别是中央投资扩大内需项目等,积极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张瑞斌 孙运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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