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政府7日召开的第四季度防范安全事故会议透露,该市对连续三年有事故记录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施工单位,在一年内严禁进行新项目招投标。在12月26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将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大“清底”,由辖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市安委办。 \r\n \r\n 据介绍,近3年,保定市建设工程领域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年均占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的60%以上,今年事故死亡人数占到80%。在这些事故中,高空坠落、模板脱落、边坡基坑塌陷等以往常见的项目主体施工事故减少,而房屋拆除、施工现场外围触电事故、配套设施施工及企业自行组织修缮作业等事故频发。 \r\n \r\n 会议分析认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全市建设工程点多、面广、数量大,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项目建设中只顾大干快上,忽视了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建设施工企业在安全管理范围上有空当;存在非法转包、层层转包、无资质施工现象。(高欣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