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昆明: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将被取消招投标资格


 发布时间: 2017-05-26     

  中广网昆明12月10日消息 昆明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清欠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建设领域清欠工作,对恶意拖欠工程款行为将严处;同时对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聚众滋事、影响社会稳定的企业和个人也将严处。
\r\n
\r\n  通知要求,对恶意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或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聚众滋事、影响社会稳定的施工企业,将按清欠政策有关规定追究清欠责任,予以施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全市通报其不良行为,停止参加招投标资格;行为恶劣的,予以收回建筑企业资质证处理,予以吊销挑头闹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的处理。
\r\n
\r\n  对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查实后,按有关清欠政策予以暂停房地产资质等处罚;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级清欠监管部门要组织做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行为的排查预防,要求属地范围房地产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果断处理涉及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坚决杜绝聚众滋事、恶意闹访等不良行为,确保社会稳定。房地产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程款,建筑业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分包企业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