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公告
|
|
|
|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
|
|
|
保证公共采购市场公平交易
|
发布时间: 2017-05-26 |
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招投标的相关规定,给占中国社会经济总量四分之一、委托招标金额近10万亿的招投标市场,又上了一把监管大锁。 \r\n \r\n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23日、30日分别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 (草案)》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草案)》。 \r\n \r\n “招投标领域涉及工程、交通、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等众多领域,都比较容易出问题。公开招投标,可以让大家在同一平台、同一起跑线上公开竞争,靠实力说话,这就需要一系列严格的制度来保障。”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吉吉11月30日晚间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常务会议有关招投标的决定,很显然是国务院在汲取了各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决议,值得高度肯定,意义十分巨大。 \r\n \r\n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针对当前招标投标领域一些项目规避招标或者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权力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当事人互相串通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细化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规定。 \r\n \r\n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11月30日晚间告诉本报记者,我们的招标制度在市场化改革后,已经实行了很多年,招标投标成为保证公共采购市场公平交易的主要手段。但同时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如腐败、监管缺失等。 \r\n \r\n 本次会议在细化招标投标规定时,首先要求进一步明确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 \r\n \r\n 汪玉凯说,公开招标项目范围的确定非常关键,以前的招标制度在这方面规定得比较模糊,也提供了很多的“自由裁量”空间。现在进一步明确了招标范围,哪些项目必须要招标,哪些不用,一目了然,把招标范围和项目通过完善的相关制度予以明确,可以有效避免在原有自由空间内出现的权钱交易。 \r\n \r\n “公开招标必须在阳光下进行,不公开就意味着有暗箱操作的空间,这是招投标长期出现问题的原因所在。”林吉吉认为,当第一步出现问题,后面就不可能圆满完成,第一条作为前提性条件是最重要的。 \r\n \r\n 为了打破部门、地区、行业封锁垄断,促进有序竞争,会议充实细化了防止虚假招标的规定。禁止以不合理条件和不规范的资格审查办法限制、排斥投标人。 \r\n \r\n “这主要凸显了公平原则,保证公开的同时还要确保公正对待参与招标的符合资质的主体。”汪玉凯说。这可以让有资质的主体进入招标程序,防止不具备资质的主体进入甚至中标。 \r\n \r\n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完善了评标委员会成员选取和规范评标行为的规定。汪玉凯说,过去的招标活动也有过专家参与,但很多情况下并非专家客观评定,而是由政府官员来主导,专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现在的规定是随机在专家库内抽取专家,有利于专家发挥应有职能和作用,公正的审定参与招标的单位和个人资质。但是,也要防止专家审定走形式情况的出现。 \r\n \r\n 林吉吉表示,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需要的专家名单,是国际通用原则,防止了利益相关方之间可能出现各种猫腻。 \r\n \r\n 会议还进一步明确了防止招标人与中标人串通搞权钱交易的规定,强化了禁止利用权力干预、操纵招标投标的规定,完善了防止和严惩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规定。 \r\n \r\n “招标和中标的串通行为,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是多发现象,政府领导人员干预现象也非常严重。”汪玉凯告诉记者,以前一些地方出现市长干预市内众多招标项目,存在既得利益,招标和投标的串通弄虚作假都造成了严重的不公平和不公正,滋生腐败。 \r\n \r\n 林吉吉认为,防止权钱交易的规定还需要更加具体的措施和细节予以明确。对后果要严厉处理,通过行政规范和法律法规、党内监督条例等共同予以限定。对于已经有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经历的企业和人员,要坚决杜绝这些企业和人员再次参与招投标。 \r\n \r\n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草案)》细化了应税车船的范围,明确了省级政府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遵循的原则,规定了机动船舶和游艇的具体适用税额,细化了税收优惠的规定。 \r\n \r\n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税收研究室助理研究员蒋震11月30日晚间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车船税以及各项税种在实施过程中都涉及到税目问题,即征税对象,草案中细化了应税车船的范围也传递出了当前车船税的征收背景在不断发生变化,税法要根据变化发生变动。 \r\n \r\n 对于省级政府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就是指地方税务机关在确定税收增收标准以及如何增收时有一定的自主权,具体的标准要根据不同地方做不同区分,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税收征管措施就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税收征管有差异,地方税务机关在确定细则的时候就会存在不同,要根据各地方不同情况来确定,是自由裁量权的体现。 \r\n \r\n 此外,以前针对机动船舶和游艇的适用税额是比较粗放的限定,没有具体做出规定,本次会议做出了具体适用税额。( 记者:王小霞 李海楠)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