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11月30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对于整顿和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维护公平公正、制止和预防违法违规行为意义重大。 \r\n 我国的招标投标制自上世纪80年代初率先在工程领域推行,多年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制度,它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以及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方法的方面成就显著。但是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招投标环节却成为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的高发频发区。 \r\n 此次通过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充实细化了防止虚假招标、规范评标行为的各项规定,对于利用权力干预、操纵招标投标以及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加大了惩处力度。 \r\n 业内相关专家向记者表示,已通过审核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将招投标过程中的具体程序更加细化,更加明确,时间点更加清楚,条件也更加严格,这使得操作过程中不至于存在过多的人为操作的自由裁量权。 \r\n 当前,招投标领域违章行为屡禁不止,加大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的法制宣传和依法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建议,要有计划地组织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进行法制学习,更好的让各方责任主体在实际招投标活动中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记者 王日谭)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