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陈健 黄飞 为有效解决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现象,江苏省海门市研究制定了《关于法人代表全程参与国有(集体)资金投资工程的规定》,凡是房屋建筑预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市政(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装饰装修项目预算价在500万元以上;幕墙工程项目预算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国有(集体)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同时,还对投标企业实施分类管理,贰级资质以下的投标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全过程。并从7月份起在全市国有(含集体)资金投资工程建设中全面推行投标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该做法在全国尚属首创。 \r\n \r\n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投标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参与招投标全过程,将挂靠资质、出借资质的企业拒之门外。该规定起到了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中标企业实力明显增强。中标企业都是海门同行业中的一流企业,不仅实力雄厚,质量意识和管理能力也很强,工程建筑质量将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基本遏制了资质挂靠及常见的陪标串标现象。通过对实施该项制度的几个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技术标、商务标及资格审查文件等没有任何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相互之间的报价差距较大,没有出现可疑的陪标串标现象。三是相对减轻了投标企业的负担,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节约率。该项制度的实施,大大地增加了投标人串通投标的难度,围标、串标的可能性大幅降低,因此相对减少了投标企业不必要的投标成本,也大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该制度实施以来的6个项目总预算价为7118万元,中标价为5593万元,与参考预算价相比,资金下浮率平均达到21.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