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操作程序,日前,河北秦皇岛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推出五大核心举措,强力解决该领域围标、串标、干预评标等不法行为。 \r\n \r\n 建立并试行国有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制度,规定资格审查委员会定期对申请承接国有投资工程的承包商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者列入名录,未列入名录者不得承接国有投资工程。 \r\n \r\n 在非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实行最低投标控制价制度。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一般不得低于市级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机构同期发布的同类工程最低投标控制价。对低于同类工程最低投标控制价,且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r\n \r\n 实行投标保证金统一收取和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统一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结束后,向中标人及其他中标候选人银行基本账户转账退还投标保证金。 \r\n \r\n 加强非常态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的管理,明确应急工程批准程序。规定应急工程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后,报市、县政府认定。对于国有投资的应急工程,规定要求,建设单位须在符合条件的预选承包商名录中,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r\n \r\n 拒绝招标人派代表参与资格审查或评标。以往招标人代表在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过程中,往往严重影响或误导其他评标专家的独立评审,有时甚至左右评审结果。《规定》明确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成员,要全部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包括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派代表参与资格审查或评标。 \r\n \r\n 除此之外,《规定》还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设置有关工程创优、科技创新的奖励条款,奖励费用要作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对本市建设工程获得鲁班奖等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的市属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颁奖之日起一年内奖励其一项规模相当的工程施工。 \r\n \r\n 该《规定》还明确,今后市区所有工程类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必须进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进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