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保函内容。制定《关于试行高额工程保函制度的暂行办法》,高额保函内容包括工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付款保函,覆盖了承包商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全部责任。二是明确额度和范围。保函制度适用于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重点明确保障性住房、国有投资商品房、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交通水利等工程的具体保函额度范围为合同金额的50%至100%。三是借助第三方力量。工程保函由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证实招投标方具备条件能够履行投标、履约和支付的责任,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和工程质量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