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在招投标工作中坚持阳光招标、规范操作,通过严把“六关”,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一是信息发布关。对外发布的招标信息必须履行拟办、审核、批准等手续,防止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信息,做到信息发布的公平性。二是接受报名关。对前来报名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实行报名人持证(投标单位介绍信,个人职业资格证和身份证)实名报名制度,杜绝挂靠、借资质现象。三是资格审查关。对前来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由县监察局和建设单位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并建立诚信档案。四是招标文件编制关。招标文件编制实行“三审制”。代理单位先将编制好的招标文件交由招标人进行全面审查,再交县招标局进行把关,最后交县监察局进行备案。五是专家抽取关。对一些涉及金额大、施工技术要求高、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工程项目,都是在县监察局的监督下抽取专家评委,确保了评标工作的公正与权威。六是中标公示发布关。评标结束后,对评标结果在网站和公示栏上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吴会祥 钱枞)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