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受全市人民瞩目的陇南市统办大楼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审批拟建的市四大班子及所属部门办公用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为了把这一重大建设项目打造成精品工程、阳光工程、放心工程、样板工程,市上创新项目管理方式,严格执行招投标的相关法规和程序,有效降低工程建设成本,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r\n \r\n 在项目管理上,陇南市上成立了市统办大楼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建设方式上实行代建制,抽调了一批懂项目、善管理的工作人员,组建了市统办大楼项目代建办公室,制定了代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 \r\n \r\n 为了有效降低工程成本,科学配置资源,杜绝围标、陪标等不正当竞争现象的发生,遏制招标过程中的各种腐败行为,代建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该项目建设特点,采用国际上比较先进的合理低价中标法,编制了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并于开标前三天公布了本工程招标人最高限价。招标过程中,经过初步评审,根据评标办法相关规定,对因投标委托代理人与备案登记时不一致的甘肃八冶集团按废标予以处理。按照合理低价中标原则,甘肃海外工程总公司以9285万元,低于最高控制价1186.7402万元、高于最低控制价1052万元的报价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甘肃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以9549.3685万元,低于最高控制价922.3717万元、高于最低控制价1316.3685万元的报价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不能如期缴纳履约担保金,自动放弃中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甘肃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中标。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建筑主管单位的负责人以及专业执业律师、新闻媒体全程监督,保证了整个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进行。(赵彤 虎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