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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投标新规1月节省财政资金1525万元


 发布时间: 2017-05-26     

  海门市监察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出台新规:从8月1日起,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投标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必须参与招投标全过程,将挂靠资质、出借资质的企业拒之门外,此举大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截至9月3日,6个项目总预算价位7118万元,中标价5593万元,节省1525万元, 资金下浮率平均达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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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同一法人通过挂靠、出借资质,造成多家公司参与投标,确保自己中标,是工程招投标行业积弊。对此,海门规定,凡是房屋建筑预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市政、交通、水利、装饰装修项目预算价在500万元以上;幕墙工程项目预算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国有(集体)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同时,对投标企业实施分类管理,二级资质以下的投标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全过程;一级资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参与开标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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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海门市监察局负责人介绍,这一做法将挂靠、出借资质者拒之门外,让陪标、串标成为“不可能的任务”,也增加了招投标的透明度。实施1个月,规模以上项目投标企业数从原先的30多家减少到现在的10家左右,减幅超过60%,有效确保了工程建设项目廉洁、高效、优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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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9月初,参加海门第四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招投标,南通市豪城市政公司法人崔建堂深有体会:“不动‘歪脑筋’,就不花‘冤枉钱’。”原先企业邀请同类企业来陪同投标,必须支付大量陪标人员费用、投标文件编制费及标书制作费,现在简单了。对投标企业来说,竞争压力加大,只能靠降低中标总价来提高中标机会,使中标价大幅低于预算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