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在湘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努力下该市政府采购工程取得了不俗成绩。图为该市财政局代表队参加某知识竞赛现场 \r\n 工程类项目采购是许多地方政府采购工作的难点之一,也是制约各地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主要因素之一。但湖南省湘潭市在这方面却取得了不俗的成绩--2009~2010两年,该市工程类政府采购额达到9亿元,占全市采购总规模56%左右。 \r\n 这样的成绩缘于湘潭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不断创新、积极探索的工作精神。他们通过“倒挤式”的方法,将该市部分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据了解,所谓“倒挤式”,就是由区(县)向市级、自下而上地逐步将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先将重点区(县)的重点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再通过这些项目宣传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所带来的益处。就像挤牙膏一样,由下至上,逐个攻破市内所有区(县),最终达到将全市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的目标。”湘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湘潭市采购办”)主任刘子慧表示。 \r\n 事前沟通 制度作保障 \r\n 工作目标的实现离不开良好的制度保障。刘子慧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基本工作目标确立之后,湘潭市采购办首先通过与该市建委、发改委等多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同时结合湖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出台了《湘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财政部门必须在申报、委托代理、网上公告、招投标过程、材料备案等5个环节落实政府采购监管职能。 \r\n “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工程类采购项目的特殊性。”刘子慧坦言,当前工程类项目采购还不十分规范,只能先将可以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的项目纳入,再考虑将范围扩大至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类项目。 \r\n 倒挤式 从重点区县入手 \r\n 制度确立后,湘潭市采购办选取了雨湖区、韶山市(隶属湘潭市)作为重点突破区域,通过政策手段、行政手段双管齐下的措施,取得了工程类项目采购的突破。 \r\n 2009年,雨湖区人民政府主抓使用国债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借这一契机,雨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雨湖区采购办”)主动与该区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部门相互协调,并最终达成一致:规定国债项目资金到位后,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项目申报至雨湖区采购办,并由该区财政局经济建设股签署资金落实意见,再转交该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之后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委托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投标。通过此项措施,把好使用国债资金的工程项目采购监管关口,在源头上堵塞了国债资金监管的漏洞。 \r\n 2008年至今,韶山市人民政府大力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类项目日渐增多。本着对财政性资金认真负责的态度,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向该市政府汇报了相关政策内容,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也成功地将工程项目纳入了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 \r\n “就这样,通过试点区(县)工作的推动作用,湘潭市逐渐将工程类项目采购的监管层面扩展到了全市。”刘子慧表示。 \r\n 举一反三 以点带面 \r\n 在将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畴的带动下,湘潭市政府采购总规模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倒挤式’方法的成功应用使我们反思,此方法是否可以应用在政府采购的其他领域呢?”带着这个问题,刘子慧带领湘潭市采购办全体工作人员,将“倒挤式”在工程类项目采购中的成功模式复制到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包括世行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农业开发资金以及其他部门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上,力争将其也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 \r\n 在一系列得力措施的影响下,“十一五”期间,湘潭市政府采购总规模为27.04亿元,并且每年的增速保持在40%以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杜子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