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南京市城管局长徐怀宁称,承接路名牌更换工程的南京市通达广告有限公司为该局下属单位,但此次招投标由该局纪委直接运作,“程序上肯定合法”。(8月2日中国新闻网) \r\n \r\n 好一个“程序合法”,单位“公开”招标,中标的是自己的下属单位,又经过了该局纪委的运作,表面上看,程序当然是合法的。但如果天价路牌事件没有被曝光,没有引起领导重视要求专项审计,那么,纳税人的钱也就顺着“程序合法”的沟渠流入了不可见人的肥田。 \r\n \r\n 上海天价路牌有例在先,南京天价路牌还是“重蹈覆辙”,仅这两例,就可窥见城建招投标的乱象。城建工程与每一个市民息息相关,如果把城市比作一套房子,那么,市民凭什么把家交给一个不负责任、中饱私囊的装修公司呢?所以,对城建招投标必须严查,必须坚决遏止“程序合法”的圈钱行为。 \r\n \r\n 更甚者,根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各部门内设的职能机构、下设的具有政府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的各类机构……不得兴办经济实体”,那么,南京城管局开办通达广告公司是否合法尚存疑问。另根据该规定,“党政机关在职干部一律不得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所以,对通达广告公司的注册法人、经营管理人员也必须严查到底。 \r\n \r\n 以上不过是期许而已,但徐局长说了,全市更换路名牌的决定通过后,城管局还会重新招标,并承诺严格按照程序,绝不出现腐败问题。言下之意,南京路名牌是非换不可,不换不行,重新招标也必须要换。 \r\n \r\n 既然必须要换,重新招投标时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把材料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公布,让众多广告公司公开参加,且谢绝陪标、黑标、暗标。同时,希望审计部门能加强监管,城建招投标不能再实行自我监督,不能成为一场秀,更不能成为彻头彻尾的骗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