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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长效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 2017-05-26     

  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7月18日召开第七次会议,专题听取工程治理重点领域检查情况汇报。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刻认识在深化工程治理工作中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集中检查后续工作,充分发挥集中检查综合效应,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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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何勇在认真听取5个重点领域中央检查组汇报后指出,这次重点领域集中检查,是工程治理监督检查方式的一种创新,组织比较严密,工作方法得当,条块协调联动,取得预期效果。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里,中央检查组检查了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市政等领域的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涉及17个省(区、市)、58个市(区)、50个县(市),发现并纠正了一批违规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工程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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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何勇强调,在深化工程治理工作中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检查,能够更加及时地发现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加清醒地认识工程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更加准确地把握工作规律,更加扎实地推进工程治理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做好集中检查的督促整改和成果运用。要认真梳理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发现的违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发挥中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作用,综合考虑违规问题的事实、情节、发生原因和后果、影响等因素,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确保违规问题整改到位。要深挖违规问题背后的案件线索,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以及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监管不力、渎职侵权等案件。要强化日常监管,结合各部门业务工作,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经常性监督管理,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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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何勇指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必须把完善法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要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法规制度结合起来,加快出台重要基础性法规,完善配套规定,强化制度执行力,建立覆盖全面、配套完备、约束有力的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体系。要把惩治违纪违法行为与规范权力运行结合起来,科学配置工程建设审批监管权力,实现公开透明,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工程建设审批监管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要把加强行政监管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在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利益主体之间开展相互监督的机制,使守信行为受到激励,失信行为受到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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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马馼主持会议。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汪永清,监察部副部长、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郝明金出席会议。水利部副部长矫勇、中央纪委驻水利部纪检组组长董力、中央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组长王寿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中央纪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组长杨利民、铁道部副部长卢春房、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分别带队进行了检查。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联络员,工程治理重点领域中央检查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