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临汾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转折之年,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该市设立了专门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由过去财政局国库科代理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归由新设立的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专司监管,监管力量大为增强。在山西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临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史天亮上台发言,并介绍了该市在规范操作,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方面的创新尝试。 \r\n 史天亮介绍说,2010年临汾市制定了《临汾市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对法律规定的三种组织采购形式和五种采购方式的操作流程分别作了具体规定,内容包括准备阶段、公告发布、接受咨询和投标、开标与评标、中标与签订采购合同、履约、资料归档,进一步规范了该市市级政府采购程序,有效地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此外,还制定了《临汾市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对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三种采购方式分别在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文件的内容和标准、信息发布、评审小组人员构成、各环节时间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加强了非招标方式管理工作。(作者:黎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