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接到消息称,涉及7000多万元、17万人口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在招、投标过程中或存在违规行为,怀疑遭到围标、串标。 \r\n 事发在今年3月。广西梧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VC、PE管材及配件协议供货商采购项目招标,由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持。广西科力塑胶管业公司、广东雄塑科技事业有限公司、广西五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广西八桂塑胶有限公司和广西佳利工贸有限公司五家单位参与了投标。 \r\n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投标结果显示,除低于预算价的广西科力塑胶管业公司视为无效报价外,余下四家企业中,广东雄塑公司的报价在预算价范围内,且报价最低,但中标的只有广西五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广西八桂塑胶有限公司。 \r\n 近日,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仍然将中标通知书下达给八桂和五一公司。 \r\n 遭遇围标? \r\n 广东雄塑公司对低于预算价中报价最低、多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雄塑”未能中标提出质疑。该企业进一步提出:“八桂公司和佳利公司应该是同一企业、参与同一项目的竞争,存在串标、围标的嫌疑。” \r\n 工商资料显示,广西八桂塑胶有限公司、广西佳利工贸有限公司均为佳信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r\n 而佳信集团副总经理张德承认八桂和佳利的生产不分家。他说:“我们是根据订单情况,在同一条生产线上分别生产八桂和佳利的产品。” \r\n 法律界人士认为,上述情况表明,八桂和佳利不仅是同一投资人出资,而且是使用同一生产基地、在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两个关联企业。“在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项目中,应该规避,采购中心应该提前纠正这一错误。”该法律人士称。 \r\n 此外,相关记录显示,佳利公司在2010年曾参与桂林市管材PVC套管采购项目,因为提供的检验报告为虚假材料,被桂林市财政局处以行政处罚,禁止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r\n 不过,佳利的相关资料在梧州市就没有被核实。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莫友彤坦陈:“我们政府采购中心每年要招投标的项目多达好几个亿,不可能对每个项目的招标单位都逐一核实。” \r\n 监管“难题” \r\n 这次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招标项目涉及资金庞大,人数众多。事实上,权力已经下放给市级政府,水利部门只能通过协调、监督的方式,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督查。 \r\n 梧州市采购中心主任许贤信表示,他们很早就接到有关雄塑公司的质疑,但采购中心迄今为止未对八桂和佳利是否关联公司进行实地核实,也未对佳利公司是否曾经因提供虚假材料被桂林市财政局处罚进行核实。 \r\n 而在雄塑公司提交质疑书后,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却把质疑书交给被投诉者——八桂公司,由后者对相关疑问进行答复。 \r\n 许贤信承认:招投标主持单位未对参与招投标的企业信誉程度核查,存在着一定的漏洞。他说:“雄塑公司还要坚持投诉,我们也只能等待财政局的进一步调查。” \r\n 而财政局作为采购中心的上级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调查。 \r\n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梧州市政府法制办坚持认为:八桂公司遭到的处罚是在桂林范围内的,如果是曾经被梧州市处罚,则肯定不能参加招投标。因为桂林市财政局的处罚不能涵盖到梧州市,因此,即使有违规被处罚行为,梧州市了解后也无需考虑。 \r\n 然而,资深律师覃斌认为:“桂林市财政局作出处罚的依据是国家《招投标法》,而梧州市招投标过程中依据的也是同一法律,而且《招投标法》明确,入围企业在过去三年内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梧州市的解释明显是在偏袒一方,不愿意对自己的错误进行纠正。” \r\n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一位查办渎职侦查案件的办案人员透露:“关联企业包括被处罚的企业进入招投标程序,本身就意味着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审查不严的渎职可能性。”(作者:吴娓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