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利用招标职务便利索贿5万获刑5年


 发布时间: 2017-05-26     

  宝山区环境监测站职工施某,利用参与招标评标评分的职务便利,索贿人民币5万元。近日,宝山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依法没收赃款5万元。

\r\n


\r\n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4月,宝山区环境监测站需要购置4套空气监测系统,通过某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杭州某公司参加了竞标。4月中旬,某公司销售经理田某在北京,施某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其借款,称要去法院竞拍房屋。田起初打算借给施某2万元,但施某讲太少,提出要借5万元。施在电话中还提到过几天要开标,他会作为业主代表参加评审,田即向施提出帮忙,施答应了。之后,田某将5万元汇入施的银行卡账户。同日,施某将4.47万元划入其广东发展银行信用卡账户,归还其本人的透支款。

\r\n

今年3月15日,施某的家属代为其退缴了全部赃款。 

\r\n

法院认为,被告人施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贿赂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薄萱)

\r\n
\r\n<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nwindow.HLBath=1;\r\n</script>\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