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一度的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招标工作,于本月初已圆满完成。 \r\n \r\n 综观今年的招标工作,跟以往相比主要有“四变化”。一是评标依据发生了变化。变以往“以投标书为评标依据”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到投标的汽修厂实地查账、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评标依据,确保了评标数据的真实有效。二是评标办法发生了变化。变以往“以技术为主、价格为辅的评标办法”为现在的以价格为主、技术为辅的评标办法,增强了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的功能。三是汽车定点维修厂家数量发生了变化。变“以往8家定点维修厂家”为现在的6家定点维修厂家,增强了维修厂家相互之间的竞争意识。四是汽车定点维修包干办法发生了变化。为减少定点维修工作的审批环节,增强定点维修的可操作性,增加了大修、总成件维修及统包的指导价,大大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