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记者近日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今年将采取规范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强化燃气汽车加气站安全监管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燃气安全防御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r\n \r\n 近年来,广西城镇燃气普及率逐步提高。2010年,全区液化石油气消费量达40多万吨,天然气消费量达1亿多立方米。但同时,燃气发展规划滞后,特许经营管理和燃气汽车加气站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在部分设区城市,一些实力薄弱的公司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后,采取内部股权变更、股东变更、企业名称变更等手段,把特许经营权高价倒卖给其他燃气公司,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还导致了“高价气”,损害了市民的公共利益。 \r\n \r\n 如何封堵这些管理漏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要对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实行招投标,并将特许经营协议逐级备案,通过协议条款,明确气源厂和燃气管道的建设时限,以及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取消条件,加强对已获得特许经营权的燃气企业的监管。对倒卖特许经营权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禁止,依法予以清理。 \r\n \r\n 燃气汽车加气站目前在广西还属于新事物,全区已建成燃气汽车加气站4个,规划到“十二五”将建成35个。但由于管理主体不明确,缺少上位法支撑等原因,在安全监管方面仍不规范。 \r\n \r\n 城建专家指出,燃气汽车加气站的规划是地方燃气发展专项规划的组成部分,定点选址必须符合地方燃气发展专项规划要求,燃气汽车加气站设施必须纳入燃气经营许可管理范畴。据了解,为加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抓紧构建燃气汽车加气站的法规政策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操作程序,确保燃气汽车加气站的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营。 \r\n \r\n 目前燃气发展规划滞后的问题同样值得关注。据介绍,广西目前只有8个设区城市和10个县(市、区)完成燃气专项规划编制,而且一些燃气专项规划还缺少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导致不少燃气设施、燃气管道无序建设。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尽快完成燃气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编,没有编制规划的市县不得批准新建燃气项目。(记者 张孟君 通讯员 宁国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