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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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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26 |
天津市紧密结合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实际,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服务、保障和促进作用。 \r\n \r\n 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要求,全面落实专项治理各项任务 \r\n \r\n 抓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天津市紧紧抓住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两条主线”,突出重大项目、投诉项目和问题项目“三个重点”,在严格落实中央规定排查内容的同时,主动拓展范围,对2008年以来全市所有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以及3000万元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全覆盖排查。2010年9月,天津市全面启动滚动摸排工作,对2010年新建的2579个项目进行了排查,做到了应查尽查。 \r\n \r\n 抓整改,解决突出问题。制定下发《天津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分类处理指导意见》,规定了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城乡规划、工程实施、资金管理、环保评价等具体环节中各类问题整改的标准尺度。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明确了整改责任,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负责对问题进行纠正;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负责督促和帮助建设单位整改;涉及多部门、整改难度大的问题,由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解决。截至目前,排查发现的7148个问题,已纠正6512个,正在整改的636个,整改率为91%。 \r\n \r\n 抓督查,加强工作指导。为确保工作质量,在专项治理的各个阶段,都派出督查组,加强检查指导。在排查阶段,抽调市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长和市纪委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建交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审计局6个部门的44名干部组成8个检查组,对各区县、各部门排查情况进行了为期20天的重点督查,抽查项目86个,查出问题360个,提出整改建议421条。在整改阶段,又抽调45名业务骨干,对16个区县、11个重点部门进行了集中检查。 \r\n \r\n 抓规范,健全完善制度。围绕突出问题和管理漏洞,着力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发挥制度对工程建设管理和程序的规范作用,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相继出台了《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了《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相关制度202个(其中部门111 个,区县91个),修订完善126个,废止135个,正在研究制定中的30个。 \r\n \r\n 注重改革创新,着力推进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r\n \r\n 建立“5+1”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网络监管平台。按照“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天津市将产权交易、土地交易、工程建设交易、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采购五个分散的市场纳入统一监管平台,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要素配置平台为基础,将五个市场的计算机应用系统与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监管系统对接,把公共资源交易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机联系起来。该平台设置了全项管理、统一专家库、诚信体系、全程监督、预警纠错、视频监控、投诉举报、信息互动、法规文件、统计分析等10项功能,通过市场准入监督预警、规定时限监督预警、专家回避预警、投标量控预警等措施实施事前监督;通过视频(音频)监控、监督员评价和质疑等措施实施事中监督;通过土地价格预警、产权价格预警、投诉举报受理等措施实施事后监督,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平台自运行以来,已经对6620个交易项目实施了监管,预警纠错327次,切实防范了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 \r\n \r\n 建立“制度+科技”的规划和国土监管平台。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督促建设领域相关部门,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运作。市规划局建立了“一网保廉”业务监督管理系统,通过内网将业务审批效率、自由裁量权和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覆盖全系统,实现对重大事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痕迹监控、在线监控、公开监控,提高了对规划审批和管理的监督水平。市国土房管局建立了土地利用动态“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集土地“批、供、用、补、查”一体化管理和土地、房屋、矿产综合管理的数字化应用等功能,运用科技手段严格土地监管、规范权力运行。“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投入运行以来,已在网上审批建设用地840批次、13798公顷;监管房屋交易资金1531.3亿元、3848.82万平方米,提高了管理效率,降低了违规用权行为的发生几率,促进了土地管理的规范、精细、高效、廉洁。 \r\n \r\n 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成立以市经信委、发改委牵头的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实现“五个一”为目标,即一个独立运行的公开网站、一个系统的服务平台、一个完善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一套统一的目录标准、一套严格的管理办法。目前,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已经建成,已归集企业基本信息7358条、获奖信息6770条、不良信息944条;有39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对12家企业进行了违规曝光。 \r\n \r\n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r\n \r\n 坚持有案必查,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信访举报、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案件协作、移送制度》,通过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专项审计、执法监察等方式,拓宽案源渠道,加大办案力度,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有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和市纪委信访室、案件管理室等部门参加的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200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工程建设方面投诉694件,立案29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4人,移送司法机关246人,组织处理6人,有效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 \r\n \r\n 坚持以查促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始终注重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最大限度地发挥和延伸办案职能作用,努力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把惩治成果转化为预防成果。例如,在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后,指导天津市地铁集团开展了“抓整改、建机制、保廉洁、促发展”活动,帮助企业制定了20余项规章制度,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有效防范了经营、决策风险,提高了企业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指导天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开展了“以案为鉴、风险防范、健全机制、廉洁发展”专项整改活动,围绕加强人防工程审批和招投标的监管,制定并落实了68项整改措施。 \r\n \r\n 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工程建设领域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天津市从全局高度把握办案工作,通过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有效遏制和防范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一些地方和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以及在工程建设中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忽视质量安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和市场交易行为,促进了工程建设领域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证了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实现了政治、经济、法纪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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