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宁波电业局自选用户工程集中招标效能监察项目成果,在国家电网公司2010年度效能监察优秀成果评比中获得一等奖。这是国家电网公司对该局在整顿治理“三指定”工作中,自2009年10月份起,率先在浙江省电力公司内开展用户工程及物资集中公开招标,坚持“三公”服务原则和加强过程监督,赢得电力物资供应商和广大社会用户一致欢迎,在“三指定”治理工作上所取得成果的充分肯定。 \r\n \r\n 宁波电业局在廉政行风建设中,把整顿和治理用户工程及物资的招标工作作为治理“三指定”首要任务来抓,早在前年10月份,率先在浙江电力公司系统内首家提出和实施用户工程及物资集中公开招标。用户集中工程招标采用公示入网工程队、物资供应商投标,不指定随机选取各10家参加竞标,由用户自由指定供应商及施工队方式进行招标。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用户工程及物资招投标公平透明,每次招标活动都由局监察部、法律事务顾问全过程进行监督。 \r\n \r\n 2010年9月28日,装修一新总面积700余平方米的用户工程公开招标“阳光大厅”正式启用,“阳光大厅”内设营业大厅、开标大厅、拟标室、监察室、监控室等,极大方便了用户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从首次用户项目工程及物资公开招标至今,物资类约有1260家用户单位委托永耀招标公司招标,已公开招标620批次,累计物资类中标总价值10.99亿元;工程、服务等非物资类约有215家用户单位委托永耀招标公司招标,已公开招标311批次,累计非物资类中标总价值2.18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