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启德邮轮码头发展将踏入新阶段,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透露,邮轮码头泊位及客运码头大楼可望于2013年同步投入服务,相关部门将于今年上半年就邮轮码头的管理权租赁事宜进行全球招标,冀年底前敲定营运商。有关租约为期10年,港府会向承租的营运商收取租金,并会于第5年进行中期检讨,而为确保邮轮码头服务质素,如营运者表现欠佳,港府有权提前终止租约。 \r\n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根据特区政府资料,港府在考虑邮轮码头租赁安排时,会在保障港府利益与为营运商提供足够商业诱因之间力求平衡,现建议营运租约期10年,如营运商表现理想,可续约5年。港府认为10年租约期给予营运商足够的稳定性,以制定较长远的营运策略,以及接受邮轮公司提出的预订泊位安排;第2份租约为期5年的安排,亦鼓励营运商在首10年租约期内维持及提升良好的服务。 \r\n 港府作为邮轮码头大业主,日后向营运商收取租金时,亦计划分成固定租金及浮动租金两部分,其中固定租金不设最低金额,但会要求逐年递增,浮动租金方面,当局则会递进摊分营运商每年总收入。 \r\n 港府亦要求获选的营运商,需在主要范畴,例如邮轮乘客的满意度、乘客登船或登岸的安排,以及行李处理等方面,向政府提交服务承诺及评核表现的指标;另外,港府亦要求营运商就日后船只停泊收费,订定合理收费水平,以确保码头的竞争力。 \r\n 旅游事务专员容伟雄指出,在评审标书时,除了考虑租金收入及停泊收费外,亦会考虑营运商对邮轮市场的了解、管理邮轮码头的经验、营运启德码头的计划,以及推广策略等。他透露,部分有经验的海外营运商曾查询邮轮码头的进展,反映他们有兴趣投标,港府下星期则会就邮轮码头的管理权租约细节提交立法会讨论。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