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媛)因轨道交通房山线建设需要,村委会将500立方米树木公开招标出售,却遭串通投标。 \r\n 近日,房山法院认定被告人杨洪林、姜涛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一年零一个月。 \r\n 2009年4月,因房山线建设需要,房山区西潞街道东沿村村委会决定将村集体所有的500立方米树木以公开招标的形式予以出售。 \r\n 根据记录,当时村支部委员会和两委班子会决定采取口头招标方式,底价为18万,“谁高给谁”。如果18万卖不出去,由村集体自行采伐处理。 \r\n 据党支部支委王某证实,招投标现场10分钟无人说话,最后被告人姜涛喊了一嗓子“我出18万”,随后其他买家仍旧不出声。最终,村委会以18万元的价格将树木卖给姜涛和杨洪林。 \r\n 据竞标者之一的窦某称,他和另外两名村民去报名,后来得知杨洪林也报名了。 \r\n 随后,杨洪林对窦某等人称,“砍树这事我干了,我手底下养了这么多人不干活怎么能行。”姜涛也表示“这活你们别干了,干了对你们也不好”。 \r\n 窦某等人表示退出竞标,杨洪林嘱咐他们一定要去,否则自己一人也没法竞标,但要求三人“你们什么也别说,也别往上抬价,这活我底价接了”。 \r\n 事后杨洪林给窦某等每人1000元钱。 \r\n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洪林、姜涛采取威胁、贿赂等非法手段,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串通投标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