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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拖欠民工工资两次 半年不能投标


 发布时间: 2017-05-26     

  近日,拉萨市双清办、拉萨市交通局、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8家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投诉较多、未停工的工地进行突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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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据拉萨市双清办负责人介绍,这次主要是检查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和巡查冬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情况。检查中,发现部分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时没有使用安全带等防护措施。工作人员要求施工方立刻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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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拉萨冬季施工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是工程质量事故的多发季节。“拉萨冬季气温低,这会影响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降低工程的使用寿命。因此,拉萨市住建局在11月15日下发了停工通知。”该工作人员说,对于已进入装饰阶段的未停工单位,要求保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强化防护措施,施工时设置好防护网,要求工人在上岗之前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绳,并要保障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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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为有效预防和解决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拉萨市日前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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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拉萨市双清办负责人介绍,该意见明确规定,凡在拉萨市的建筑施工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发放民工工资,造成民工群体3人以上到政府部门投诉经核查属实的予以通报批评。两次或两次以上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给予其停止参加市内招投标6个月的处罚,并重新核查该企业资质,对核查后仍不合格的企业,将给予降级或吊销相关证照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