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一家公司认为广东省交通厅招投标不符合公开透明原则,将其告上法庭。昨天下午,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这已是该公司今年第二次将广东省交通厅告上法庭(本报今年4月9日曾报道)。 \r\n 南都讯 记者涂峰 上海一家公司认为广东省交通厅招投标不符合公开透明原则,将其告上法庭。昨天下午,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这已是该公司今年第二次将广东省交通厅告上法庭(本报今年4月9日曾报道)。 \r\n 2009年7月,肇庆市广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就二广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公路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上海经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经达”)依法进行了投标。其中一间参与投标的公司——— 广东新粤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投标前曾劝其他公司陪标,最后果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曾拒绝陪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经达遂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举报。广东省交通厅确认广东新粤串标后,重新招标。上海经达认为,按有关规定应由其“替补”中标,于是将广东省交通厅告上了法庭。此案在今年4月8日开庭后,法院至今尚未作出判决。新一轮的招标已开始,经达公司并未参与其中,并且认为此次重新招标存在问题。 \r\n 昨日在法庭上,上海经达代理律师汪金敏认为,二广高速公路2009年的招投标和今年的招投标公告,都是在肇庆公布的。在哪里发布招投标公告,就应该在哪里公布中标结果。可在上海经达不知情的情况下,招标活动转移到广州,最后结果竟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r\n 广东省交通厅则反驳,上海经达没有作为投标人参加二广高速公路47号段的重新投标活动,与此招标无利害关系,“如果你都能起诉,那没有参加第二次投标的全国十多亿人都可以来起诉了!”广东省交通厅代理律师如此表示。 \r\n 广东省交通厅方面表示,已经在二广高速公路47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中通知了竞标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