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在积极推进《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立法进程。 \r\n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处长孟玮在“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会议”上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她指出:发改委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尽快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r\n 据介绍,《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招标投标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就建立这项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今年以来,法制办多次召开会议,听取了包括代理机构在内的各方面意见。今年8月,还向全国人大法工委进一步汇报了设立这项制度的考虑。发改委将继续推动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配合法制办今年年底前颁布实施《条例》。(文\徐寜)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