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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标后监管


 发布时间: 2017-05-26     

  本月起,泰兴市将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标后监督管理,制止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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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当前,国内大部分工程招投标过后缺乏相关部门监管,极易造成标后管理“真空”,工程项目多次被违法转包、分包、挂靠,出现围标、串标、挂靠资质投标等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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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兴市明确了建设单位、中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标后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出台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中标单位进场时,建设单位应当认真核查,把好标后监管第一关。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主要管理人员身份与投标时承诺人员不一致,出现非中标单位进场,或发现中标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将不得准予开工,不得支付工程款,并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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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市还规定,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任务完成超过90%,经发包人同意,该项目负责人才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此举的实施,有利于确保工程项目的按期完成,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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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该市还对标后监管中的不良行为公示期限作了明确规定。在标后监管中,如果出现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除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将记入诚信档案,并在“泰兴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限有规定的按规定时间执行,无规定的公示期限为1年。不良行为公示期间,该单位不得在泰兴市范围内承揽工程业务。( 作者:叶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