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雪荣报道 为让招投标工作阳光操作,今年昆明市制定了一系列招投标监督管理配套性制度。昨天,昆明市对相关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及业务处室负责人进行招投标管理制度培训。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要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评标专家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制度。 \r\n 据了解,今年昆明市出台了8个招投标监督管理配套性制度,并成立了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次昆明市新出台的招投标活动地方制度,不仅是对过去招投标监督管理模式的转变,更是对原来招投标过程进行再造,旨在建立起统一管理、监管分离、公开透明、有效监督、运行顺畅的招投标交易监管体系,从源头上治理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工程建设领域为例,在昆注册登记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已达63家,这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建筑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不规范问题也不容忽视,招标代理机构在行业发展中出现了一些与法律法规不相宜的问题。8项制度中对进一步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避免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或投标人围标、串标等现象从源头上进行预防。 \r\n 副市长陈勇在培训动员会上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今后要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净化招标代理市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遵纪守法,提高服务质量。市招监办今后还将针对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陆续出台一系列的制度和规章,不断规范招投标交易行为,全面加强招投标市场的监管,有效遏制招投标市场中的腐败和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