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杭州市区级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规定》,我市区级、村级小型建设工程将由各城区自行组织招投标,此规定自8月正式实施。符合区级以下小型工程的招投标各方,可不再前往市和平家俬城(东新路155号)4楼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各区小型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即可办理相关手续和参加招投标活动,这对建设单位将更便利。 \r\n \r\n 这里的区级以下小型建设工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项目投资在200万元(不含)以下,由各城区政府、区属国有投资公司控股或占主导地位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二类是村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目前,杭州的城区主要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之江度假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萧山区、余杭区可参照执行。据悉,该规定的实施是为规范区级、村级小型建设工程管理,维护建筑业市场秩序,同时也是方便招投标活动以及节省招投标交易运行成本。(本站编辑 严东摘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