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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将在网上曝光


 发布时间: 2017-05-26     

  我省将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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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将在网上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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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日,我省9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我省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省级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今年7月底前在部门网站上建立各自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负责记录的汇总和公告。省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同时要抓紧会同省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我省公告平台管理方面的综合性政策和相关规定,建立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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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要求,省政府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在省级公告平台建立以后,指导督促各市县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在本部门网站上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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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以落实我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为契机,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严肃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在公告平台上对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行政区域内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所作行政处理决定的记录进行公告,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取消招标代理资格、取消在一定时期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暂停项目执行或追回已拨付资金、暂停安排国家建设资金、暂停建设项目的审查批准等行政处理决定的记录。并同时将上述行政处理决定抄报相应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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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违法行为记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其建立的公告平台上进行公告。记者 罗世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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