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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光伏招标争夺“合理低价”


 发布时间: 2017-05-26     

   本报讯(记者张艳)我国第二批光伏电站招标,最终将由“合理范围内最低价者中标”。昨天,中海阳(北京)鑫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薛黎明告诉记者,管理部门已如此明确告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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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阳正在准备标书,薛黎明表示,这次招标将又是一次“价格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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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在发展光伏发电产业时采取特许权招标的方式,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为通过竞争发现光伏发电的合理价格。在2009年敦煌1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招标中,最终确定电价为1.09元/度,其中有企业开出了0.69元/度的井底价。对于此次招标,薛黎明说:“公司曾按照1.09元/度去测算,但发现根本无法正常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