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讯 《关于南昌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我市将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 \r\n 据了解,此次改革的对象包括:全市按照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经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县道、乡道、专用道和村道及其桥涵、附属设施等。其中,县道、乡道、专用道和村道的编号及命名以省交通厅发布的编号及名称为准。 \r\n 农村公路管养补助标准确定 \r\n 《方案》指出,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期稳定资金保障投入制度,并对资金来源进行了明确:国家、省统筹安排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项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市本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为成品油价格燃油税中央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不足部分在市级预算中安排。市级养护资金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1500元、乡道(含专用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500元、大桥每年每座3000元、中桥每年每座2000元、小桥每年每座1000元的标准统筹安排。 \r\n 县级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资金由县(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乡道(含专用道)每年每公里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200元、大桥每年每座1500元、中桥每年每座1000元、小桥每年每座500元的标准统筹安排。 \r\n 各县(区)及乡镇财政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5000元(县4000元、乡镇1000元)、乡道(含专用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县2000元、乡镇1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县500元、乡镇500元)的标准,安排财政养护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小修工程和日常保养。 \r\n 同时,还将鼓励农村公路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资金;充分利用“一事一议”的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沿线村民投工投劳养护农村公路;积极鼓励社会和公路沿线受益企业事业单位、个人,以组织义务劳动、支援设备材料、自愿捐资等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事业。 \r\n 管养分离逐步推进养护市场化 \r\n 我市还将实行管养分离,逐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方案》明确,逐步剥离县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单位管理职能,将直接从事养护工程人员和相关资产进行重组,吸纳社会投资,成立养护公司,并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公路养护权。 \r\n 所有农村公路的大中修等养护工程项目将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择优选定有养护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组织实施,鼓励具备资质条件的公路养护公司跨地区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竞争。 \r\n 所有农村公路小修和县道、乡道的日常养护等工程也将结合当地实际,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组建的养护公司,签订养护合同,建立考核机制。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等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农村公路,可实行干线支线搭配,建设、改造和养护一体化招标。 \r\n 此外,还将逐步取消养护包干费,全面实行养护工程费制度,养护工程费由市、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养护定额和养护工程量核定,依照养护合同拨付,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记者王小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