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川市纪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银川市纪检监察机关工程建设领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为工程建设领域防治腐败戴上“紧箍咒”,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r\n 今年(2010年),银川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银川市纪检监察机关工程建设领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领域即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和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活动的监督检查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的内容、检查的事项和监督检查的方式。 \r\n 据悉,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的内容: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有关领导干部是否非法插手、干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活动。同时,还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等活动是否依法进行;政府采购行为是否依法组织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是否合法等。 \r\n 银川市纪委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活动、土地开发利用情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深化和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记者 姬恒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