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正在试图通过技术手段,将全国检察机关查处的个人和单位构成行贿犯罪的有关事实进行汇总,建立全国统一的行贿黑名单记录,“治理腐败不再是一次性打击,而是建立长效防腐机制,由制度反腐向技术反腐转变”。 \r\n 最高检提供的资料显示,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共受理查询48238次,涉及被查询单位217626家,个人170703人,其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502个,个人591名。通过对以上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有关部门发现,全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行贿犯罪多发生在建设领域,也多发生在基建招标等相关部门。 \r\n 最高检相关人士表示,最高检正在推动这方面的立法完善,建议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在修改和制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时明确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有关工作必经程序的内容。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及时处置,例如,取消投标资格、扣除信誉分,对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或永久限制市场准入等。据了解,目前对于“行贿档案”的查询更多是出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自愿,并不是必经程序。比如,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有要求出具无行贿记录规定的,参与投标的企业才会前往检察机关进行查询。没有要求的,则不被“查询”。 \r\n 2005年11月1日,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要求各省级检察机关将在2005年年底前建成全国联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但这一任务至今未能完成。(记者 中政 )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