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重汽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王真受贿案已经宣判。作为国有公司评标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王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29.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r\n 王真,女,1971年7月9日出生,大学文化,系中国重汽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春节至2009年3月期间,王真利用代表集团公司参与评标的职务便利,9次收受设备供应商沈阳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驻济南办事处负责人、哈尔滨某公司销售总监等人所送的现金、购物卡,共计29.2万元。王真将受贿款物全部占为己有。案发后,王真亲属向检察机关退赔了全部赃款。 \r\n 法院认为,王真身为国有公司评标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代表国有公司负责设备招标采购期间,利用评标投票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成立。王真身份虽为非国有公司人员,但其作为国有公司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在招标采购工作中,代表国有公司参与评标,履行了国有公司代表的职责,其利用评标投票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依法构成受贿罪。案发后,被告人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且案发后其亲属代为退赔全部赃款,对其应从轻处罚。法院判决,王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赃款29.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王真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 \r\n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