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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为大建设连下“防腐剂”


 发布时间: 2017-05-26     

  开工表制度、信息化监管、“黑名单”曝光制……我市纪检部门为营造“大建设”风清气正的环境,连下多种“防腐剂”,严惩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去年8月以来,全市共查处建设领域各类案件200余起,取消严重违规的15家企业的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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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标“合肥模式”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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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是科教基地,因此我们招投标监管也用上了高科技,我们的监控设备在国内一流,评标室里的文件我们在监控室里看得一清二楚。”市招投标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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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负责人表示,评标专家是工程建设领域的关键人物,在评标过程中注重加强对他们的监管,每一个进入评标室的专家都暴露在摄像头下,在监控室内,屏幕上清晰地显示每个评标室的场景,经过镜头的切换,甚至可以看到标书上的文字。进屋之前,所有专家都要“卸下武装”,通过门禁系统时,所有的通讯工具都要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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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建设”以来,我市确立“一委一办一中心”的招投标组织架构模式,建立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土地出让等交易功能于一体的招投标平台,开创了招投标的“合肥模式”。前不久,中纪委有关负责人参观市招投标中心的监控室时,不禁竖起了大拇指,连声称赞:“不论是管理方式还是信息化手段都具有‘合肥特色’,值得其他城市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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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工表”规范权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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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从源头上解决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不规范现象?怎样才能堵住腐败分子可能钻的政策漏洞?我市实行了“开工审批”制度,通过一张小小的“开工表”,使权利和责任更加规范透明,将项目建设监督关口前移,避免各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发生,使少数存在侥幸心理者无缝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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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张“开工表”是开工审批的必要手续,凡是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发改委、城乡建委、规划、环保、国土、人防等部门审核盖章签字,以明确各自责任,报请市长审批后,项目才能开工建设。所有项目建设均坚持“七制”,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审计制、拨款报账制和公示制”。项目建设相关资料也严加保管,项目单位的每个项目都配备一个档案盒,由专人保管,杜绝了少数人打项目资料的“歪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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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单位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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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认为能在招投标过程中耍些“小聪明”的企业主,会无奈地发现他们的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品牌,可谓“一着不慎,满盘皆输”。我市近年来通过将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的工程单位列入“黑名单”,并在省市媒体上曝光,给了一些存在侥幸心理的单位负责人“当头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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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监察局联合市城乡建委、市招管办等9部门联合出台《合肥市招标投标违法案件联动管理办法》,形成了执法合力。目前,已记录了44家施工单位不良行为,对7家单位作出禁止12个月进场交易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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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去年8月以来,我市建设领域各个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案件200余起,涉及环保案件33件,处罚金额108万元;涉及土地案件46宗,罚没款1100万元,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涉及招投标案件82件,对82家违法违规当事人记录不良行为并公开披露,对其中29家企业作出限制6到24个月的交易资格处理。截至目前,我市已对违规情节严重的15家企业给予记入不良记录、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停止交易资格的处罚,同时还在省市多家媒体上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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