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9月1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正式下发《关于在招标代理机构中开展诚信创优活动的通知》后,得到业界的积极响应和普遍关注。创优活动进展情况如何;能否在规范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实效。带着这些问题,《中国招标投标》采访了协会副秘书长钟彦彪。 \r\n 问: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的2007-2008年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创优活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请您谈一下抓好诚信自律工作,对于招投标行业健康发展的作用是什么? \r\n 答:你提的这个问题很好。抓行业诚信自律是行业协会的一项根本性工作。国务院原副总理曾培炎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成立大会上明确要求,协会成立后,既要协助政府开展行业管理,起到监督的作用,又要对加强行业自律起到引导的作用,这也是协会搞这项活动的目的。抓好诚信自律工作对于招投标行业健康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r\n 首先,一个行业是否能健康发展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个是他律,即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这是强制性的约束。另一个就是自律,行业自律能对执行法律法规起到一定的辅助和促进作用。他律和自律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只有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并最终转化成自律,才能真正发挥实效,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其次,通过诚信创优活动凸显行业内优秀的诚信单位,这些单位是行业诚信自律的旗帜和典范。通过诚信创优先进单位的示范作用,带动整个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r\n 问:众所周知,我国招投标市场的主体由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组成,为什么首次诚信创优活动仅在招标代理机构中开展? \r\n 答:此次活动仅在招标代理机构中开展是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虽然都是市场主体,但是各主体所处的行业不同,很难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先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作为突破口,从中积累经验,看本次活动的效果如何,通过逐步探索,然后再逐步扩大范围;二是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中介,需要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诚信自律可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促进整个行业的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r\n 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自2005年9月成立以来,一直将倡导行业自律作为首要工作来抓,2006年组织部分会员签署诚信自律公约承诺书活动也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请问此次诚信创优活动与签署承诺书活动的关系是什么? \r\n 答:协会自成立后始终把规范招投标行业行为,倡导行业自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早在2006年初,即起草《中国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同年6月,协会组织46家会员单位在北京举行了诚信自律签字仪式,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作了专题报导,百余家网站就活动盛况进行了转载,反响巨大,效果很好,得到了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2007年开始,又在会员单位中广泛开展签署诚信自律承诺书的活动。截止目前,已有916家会员单位签署了承诺书。 \r\n 今年协会组织的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创优活动是诚信自律活动的延续和深化,内容有所提升。此次诚信创优活动明确要求,协会会员中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与协会签署诚信自律承诺书才能有资格参加。通过这次活动,把签在纸上的承诺变成诚信创优的实际行动。 \r\n 问:请您介绍一下此次诚信创优活动的评选标准?协会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如何将此次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来开展? \r\n 答:此次活动评选的标准我们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已经刊登在协会网站和2009年第九期会刊中。大体来说,评选的标准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部分,即诚信部分,必须是讲诚信的单位才有资格创优,这是参加此次活动最基本条件。受过处罚的单位就没有资格参加。二是创优部分,即企业实力的标准。一个真正有实力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该既讲诚信又有业绩,这样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才真正符合“诚信”“创优”的标准。 \r\n 为组织好此次诚信创优活动,协会领导高度重视。在2009年初就提出将此活动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来抓。经年初会长办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一致认为此次活动很有必要,应抓好落实。协会起草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创优活动的实施办法,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征求会员和专家意见,又经会长和理事单位修改,并在协会网站、会刊公开征集意见,最终形成本次活动方案,具备民主、公开、广泛的民意基础。 \r\n 协会将诚信创优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来抓,今后每两年搞一次,并进行不断深化和广泛宣传,使活动逐步深入人心。 \r\n 问:对于此次诚信创优活动,其公正性是公众必然要关心的问题。协会作为此次活动的组织者,如何保障其公平、公开和公正? \r\n 答:这个问题也是我们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从标准的制订到实施到最终确定结果,可以说三公原则是贯穿始终的。 \r\n 首先,标准公开。我们在2009年9月1日下发的正式通知中详细公布了标准,这样有利于参与者、行业和社会共同监督。 \r\n 其次,协会将成立一个诚信创优工作指导委员会,对申报的材料依据公布的标准和操作成效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 \r\n 最后,协会组织审核时,将邀请政府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与监督。 \r\n 问:协会作为组织者,如何保证申报者所报材料的真实性? \r\n 答:《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创优活动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活动的监督与管理细则。一是第五章第十一条规定: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在上报材料的申报表中企业法人要作出两个郑重声明,即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和未受处罚声明。一旦查实有假,将由申报单位及有关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二是经审核达到标准的单位,将在协会网站公示,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同时在总则第五条又规定了授予荣誉称号后发现虚假申报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荣誉称号。 \r\n 问:此次诚信创优活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是11月30日,到目前为止,行业对此次活动的反响是什么?请您就行业各单位申报材料的一些相关情况做一下简要介绍。 \r\n 答:可以说行业反应很强烈。自今年9月1日正式下发通知后,不少招标代理机构纷纷来电咨询相关事宜,积极准备资料。到目前为止,已有200余家单位上报资料。因为活动标准是公开的,有些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打分后感觉达不到标准,就自动退出申报行列,表示等条件成熟后再参加。还有些业绩不错,很有实力的单位,因为各种原因在申报年度内受过某些处罚,也失去了参与资格。 \r\n 从已上报的材料情况来看,参与活动的单位多数是招标代理行业中的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实力较强,在行业内有较大的影响力。通过开展此次诚信创优活动,可以提高其知名度与竞争力,同时也激励其它招标代理机构向其学习,带动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树立起讲诚信、创优秀的新风气。 \r\n 目前,诚信创优活动上报资料工作已近尾声。从前一阶段工作来看,行业对此活动关注度很高,反响热烈,下阶段评审工作即将展开。我们期待这项活动能在净化行业风气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r\n |